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一家BC省的開發商Lakewood Homes最近被告,至少有三個訴訟纏身。 [attach]2398[/attach] [attach]2399[/attach] 這家公司建造位於素裡的城市屋時,試圖通過屋頂挑簷(roof overhangs)來解決公寓漏水問題。但現在業主們認為,這個部分帶來了更大的安全隱患。此案涉及的城市屋位於素裡68街的12000街區,有12棟81戶,三層木結構,建造於2006年,但自2011年以來,業主們就一直在為屋頂的維修服務進行抗議。他們向物業的保險公司Travellers Insurance Co.,以及開發商,建築商,工程師和建築木工(framer)提出索賠,要求對這個項目的城市屋屋頂的結構缺陷進行維修,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會對業主和其他人構成真正的實質性危險。”業主在訴訟中稱,山牆(gable)和天窗屋頂(dormer roofs)“在設計、工藝和/或材料上存在結構缺陷”,其中包括“挑簷支撐不足。” 業主們稱雖然有強制的2-5-10保險,建商也進行了修理,但他們“沒有糾正缺陷”。 2-5-10保修(2-5-10 Home Warranty)是《BC省屋主保護規定》的核心條款。是指買家購置房屋,房屋從始建到落成後,建商應承擔的維護保障內容,並以年限(即2年、5年、10年)為衡量標準。 所有BC省新房建成後,在上述時限內,房屋出現問題都將根據該條例,由建商為屋主解決品質問題。 1999年7月1日,規定正式生效。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這正是80年代早期至90年代末期本省“公寓漏水危機”結束的時候。訴訟稱,現在房子挑簷下垂,支撐用的橫檔在旋轉,挑簷現在只能被非承重框架支撐著。框架“承受著巨大的壓力”,“牆壁破裂,釘子從木頭中掉出來”。 訴訟說,由於房屋“無法承受壞掉的挑簷的重量,還有下雪天雪的重量,以及在屋頂的維護和修理過程中增加的負荷”,屋頂失修,非常危險。訴訟稱,在保險商和開發商拒絕完成修理後,“原告被要求自己修理其中一個天窗屋頂,因為它構成了直接的安全隱患”。訪問開發商Lakewood Homes的官網可以發現,這家公司有50多年行業經驗了,在素裡有二三十個樓盤,現在與它有關的三起訴訟中,共涉及331個單位。官網上也顯示了一個位於68街12000街區的樓盤。 三起訴訟中,其中一份稱傑裡·盧金(Jerry Luking)是Lakewood的所有者。 Lakewood Homes的網站說,傑裡和他的兄弟漢斯(Hans)于1967年創立了該公司,並在大溫哥華地區建立了4000所房屋。 這份訴訟稱盧金疏忽大意,“他缺乏設計、建造或檢查公寓屋頂和挑簷的必要技術和實踐經驗,”並且“開發人員、顧問和行業人士已經向他通報了缺陷”,但他沒有進行調查或修復。 目前,還沒有任何指控在法庭上得到證實。目前所有被告和協力廠商均拒絕承擔對索賠的責任。目前案件正在調解過程中,訴訟尚未完成。業主要求開發商和保險公司兌現建築物的保險,或因違反保險而支付一般和特殊損害賠償。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主稱,他們要求賠償1300萬元。 Miller Thomson律師事務所的一份報告分析了多年前BC省的公寓漏水危機,該報告稱,在1985年至2000年之間建成的近16萬套共管物業和700幢學校大樓中,有45%的共管物業和57%的學校大樓出現外牆滲水問題。 2002年有報告稱90%的3至4層的共管公寓或城市屋有嚴重滲水問題,有些外牆需要修理兩三次才能修好。 1980年代早期至2000年代早期,受溫哥華世博會的帶動,大溫以及大維多利亞地區掀起了一股建設共管物業(包括城市屋和共管公寓)的建築熱潮。由於本省的建築行業資源不夠,其他地域的建商、設計師、承包商等等紛紛參與到BC省的建築熱潮中。 由於他們對本地的溫帶雨林氣候不熟悉,他們的建築設計和建築方法不適於本地的氣候。比如“加州風格”(California-style)式建築,就適宜於半乾旱氣候,而不適宜於BC省西南沿海地區的潮濕沿海氣候。再有,由於建築工人和材料的短缺,難免發生品質不到位的情況。該報告還指出,溫哥華在1980年代進行了一項章程變更,其中包括建築面積比例中挑簷的減少,甚至從設計中刪除挑簷。但報告說:“這些設計上的變化更有可能導致漏水。”所以其實挑簷的存在是有意義的,只是如果設計、工藝、用料不當,反而會帶來安全隱患,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