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azz 於 2021-8-25 17:04 編輯
溫哥華一對華人夫婦因為鄰居新種的松樹遮擋了其房屋的景觀,向鄰居提出修樹要求但被拒絕,便趁鄰居不在家時擅自砍其松樹,被鄰居告上法庭,法官判華人夫婦賠償鄰居4.8萬元並永久禁止進入鄰居的物業內。 圖源:vancouversun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導,西溫屋主Andrew Liu 和 Ying Liang建造了一棟新房屋,新房建成後,隔壁鄰居認為她們家後園的隱私可能會有問題,便在2017年7月在其物業範圍內種植一排松樹,分別是8株25英尺高和20株10英尺高的松樹。2018年春,華人夫妻找到鄰居提出房屋景觀被遮擋,要求鄰居批准修樹,但鄰居拒絕了她們的要求,同時警告劉不要作出任何行動。但是華人夫妻並沒有理會這個警告,於同年8月18至20日,當鄰居夫婦不在家時進入鄰居物業內將松樹削頂。 (示意圖)
因此隔壁鄰居告上法庭,稱劉的行為讓他們感到很焦慮和有巨大的壓力,甚至不敢離開家,也擔心女兒獨自一人留在家中,一家人一度考慮要搬家。
法官判決時要對劉的舉動起阻嚇作用,判賠償4.8萬元,包括17,000 元的一般損害賠償、1,175 元的特別損害賠償和30,000 元的懲罰性賠償。並且頒下永久禁令,不准未經許可進入鄰居物業範圍。華人夫妻稱鄰居安裝攝影鏡頭已經拍攝到他們家後院和泳池區的部份,他們家的隱私也受到了侵犯,但法官並不認同駁回了這項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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