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Vancouversun報導,一位BC省法官證實,加拿大滙豐銀行HSBC因涉嫌參與一樁涉案金額高達3000萬加元的龐氏騙局,被捲入集體訴訟。這起案件最早於2016年被曝光,被告是一名家住西溫的60多歲的華裔婦人譚女士(Virginia Mary Tan)。 譚女士一開始是靠融資款項向一些個人和小生意放短期的高利貸。
但是,從2011年,譚女士在教堂中發現了財富密碼。她經常借著去教堂的機會詐騙善良的教友,欺騙大家自己有特別好的投資項目,年化回報高達12%,最高能做到24%。 教友們對此都深信不疑,紛紛出錢。後來譚女士覺得自己騙會忙不過來,後來還拉上自己的丈夫和兒子投入詐騙,結果從2011年到2015年瘋狂捲走3000萬加元。
“譚女士向我解釋說,她提供的是過渡性融資,她只把錢借給她認識的人,這些人主要是企業經營者,他們在政府工作,等著拿工資,十分保險。譚女士說她的客戶幾乎沒有違約,正因為如此,她的投資非常安全。” 受害者之一: Jastram Properties Ltd.的公司回憶稱,該公司總共向譚女士和其家人投資了660萬加元,但只拿回了180萬加元。 被騙錢的受害者來自各行各業,有的手裡有些閒錢,但是嫌正經投資項目收益太低,希望能大賺一筆,有的拿出家裡積攢多年的積蓄,希望能一步登天。然而並沒有人知道,新投資者的錢,一部分被拿去給老投資者支付本金和利息,另一部分則被譚女士轉移給自己的兒子,相繼在素里、Fort St. John以及陽光海岸Sunshine Coast買了31套房產……
一直到2015年中,譚女士的資金鏈斷裂,這種拆西補東的龐氏騙局不靈了,只能停止支付大家。最後,隨著譚女士宣告破產,別說利息了,大家3000多萬的本金也要不回來了。據一些參與該項目的受害者稱,自己當時還被譚女士騙說去拉親戚朋友參與,這樣自己也能拿到譚某給的傭金,更何況本來就是“好事一樁”。
去教會的人基本上都很善良,結果越來越多的人的錢進入了譚女士的腰包。 做這種傷天害理的事,加拿大肯定能幫大家把錢要回來! 然而,受害者們跌破眼鏡的是,2017年,譚女士與BC證券委員會達成和解協定,承認了騙局的若干所作所為,承諾支付罰款300萬加元。 當然,就像她當初承諾給受害者們的利息一樣,因為宣告破產,300萬加元的罰款也根本無從繳納。但是,這事不能就這樣完了。大約有80名受害者發起了集體訴訟,將譚女士和其家人,以及譚女士的開戶行滙豐銀行一併告上法庭。
針對譚女士、其丈夫和兒子的集體訴訟已經於上周和解,待賠償的金額為350萬加元。 對加拿大滙豐銀行的集體訴訟,已經獲得法官批准,正在審理當中。 根據法庭文件,在欺詐實施的最初三年,譚女士都是透過滙豐銀行的帳戶操縱該專案的。 不過滙豐表示,2013年發現了譚女士的欺詐行為後,就趕緊和她斷了業務聯繫。譚某之後將自己的銀行業務轉移到了其他機構,並繼續欺詐了三年。滙豐表示,自己早前並不知道譚女士在操縱龐氏騙局。
但是訴訟認為,作為最早發現譚女士欺詐行為的銀行,僅僅終止和譚女士的關係是不夠的,銀行有責任進行調查和諮詢,並就譚女士的欺詐行為向有關部門投訴,警告其他金融機構不要與譚女士往來。但是很顯然,HSBC沒有選擇承擔這些義務,而是選擇不作為,只求自保。 HSBC則表示,這場針對銀行的集體訴訟“新奇和危險”。該案審理法官,BC最高法院法官傑佛瑞·戈梅裡(Geoffrey Gomery)主持了正義,他表示,他沒有被銀行的論點說服,並作出了批准集體訴訟的裁決。受害者一方對法院的態度表示歡迎,但同時也對警方居然不追究譚女士的刑事責任感到不滿。針對HSBC銀行額訴訟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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