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4-2 23:32 編輯
根據BC省小額索賠法庭,BC省一名男子和女友分手後跑到法庭,要求獲得分手前幾個月和前女友共同購買的一輛2007 年的Honda Civic的轉售價值。但不幸的是,官司男子是贏了,但這輛車已經老舊得估價也是一個 0 。 根據民事調解法庭的文件,這個叫安德魯斯(Joshua Andrews)男子和前女友克勞(Shatara Crowe) 於 2020 年 10 月各付一半的錢,用 5,400 元購買了一輛Honda Civic ,但不到七個月後,兩人分手了。由於這輛車掛在前任克勞的名下,安德魯斯隨後要求前任償還他所付的2,925 元的車款,以及該年剩餘時間的一部分車輛年度保險費。但遭到前任拒絕後,安德魯斯就跑到法庭,尋求前任支付總計 3,487 元。
而前任克勞則聲稱兩人之前有口頭協議,如果分手,她可以保留Honda Civic的所有權,該Civic僅以她的名字註冊。她還否認安德魯斯幫助購買了保險。最後,男子贏了官司。
法庭最終認定安德魯斯有權分享車輛價值,因為他們對戀愛期間共用汽車及其費用沒有異議,表明兩人共同擁有這輛車,儘管克勞是唯一的註冊車主。另外,法庭也也沒有收到證據表明兩人之間有口頭協定,所以安德魯斯有權“在雙方關係於 2021 年 5 月結束時獲得汽車轉售價值的一半”。
不過由於一些機械問題,Honda Civic需要大約 8,000 元的維修費用。克勞提交了溫哥華Honda於 2021 年 12 月 15 日的評估,顯示該這輛車的價值為 0 元。安德魯斯還不死心,還稱如果出售這輛車“比如通過 Craigslist”,也許能買出一些錢,但他本人沒有提供任何可以確定潛在價格的資料。
至於保險,收據顯示女方用她的信用卡全額支付的保費,而安德魯斯沒有提供任何他所繳納的記錄。女方在法庭上表示,這位前男友欠她的錢,用於支付他們在戀愛期間和戀愛後所產生的各種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和 Wi-Fi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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