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8-25 02:29 編輯
大家還記得在北溫做短租房的華人房東余女士(Emily Yu)嗎?余女士因為影響到了鄰居以及蔑視法庭,被罰款14萬+趕出家門+房屋強制出售,可她依舊我行我素,不斷嘗試返回家中。如今,這起案件又有了新進展,據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余女士可能將會面臨牢獄之災!
由於這起案件已經拖了五年之久,不太記得的網友,可以先來回憶一下。事情還要從2017年說起,起因就是自稱遭受車禍影響而無法工作的余女士,利用自己在北溫的城市屋經營短租,並以此謀生。
善於利用空間的于女士硬生生地把1700平方呎的房子分隔成了4個房間,房間裡的床也像學生宿舍一樣分為上下鋪,房子每天最多能有15人同時入住。余女士是賺得盆滿缽滿,但周圍的鄰居就很生氣。由於聯排屋之間距離很近,短租房對周邊鄰居的影響很大。但對此,余女士並沒有覺得自己做錯了,相反,她還覺得家裡放15張床是很正常的事。
社區的業主只能聯合起來,將余女士告上了法庭。根據法庭文件顯示,2017年9月,民事法庭宣判余女士需立即關閉短期出租業務,並且對物業支付$4600的罰款。
鄰居們
余女士隨後上訴BC最高法院,她認為鄰居和物業侵犯了她的人權。余女士表示,自己在2011年以後遭遇多次車禍,導致腦部受創無法工作,因此從事短租謀生。雖然余女士堅持上訴,但法院還是勒令余女士停止短租。然而,余女士並沒有沒有理會民事法庭,依然悄悄地經營著家庭旅館。
於是,余女士再次遭到起訴,這次她被判以蔑視法庭的罪名,法庭給她發出了$5000加元的罰單。在2019年12月時,BC省最高法院做出了最終判決。Emily Yu必須向她的業委會支付$52,000加元的律師費,並向省府支付$90,000加元,共$142,000加元現金,否則她的房子將被強制出售。
在2020年6月時,據律師表示,他們已經給了余女士足夠的時間,但她還是沒能按時支付業委會的律師費,沒辦法,法院只能將她的房屋進行拍賣。法官當時表示,如果余女士在拍賣房屋的過程中保持合作,還是可以暫時照常留在自己家裡的。不過,余女士依舊沒有配合。
2020年11月,當法庭的一名警長和一名地產經紀人來到余女士家門口時,發現大門緊閉,門上還有掛鎖和鐵鍊,與此同時,余女士還拒絕讓他們進入。面對軟硬不吃的余女士,警方只能將其逮捕。2021年4月,有鄰居看到余女士開著U-Haul卡車出現在了她家門外,並且試圖將她的傢俱搬回屋內,於是,余女士再次被逮捕,余女士被指控犯有刑事惡作劇罪。
在審判期間,余女士堅持認為自己是欺詐的受害者,不受任何法院命令的約束。今年4月,她因一項不服從法院命令的刑事指控而被判有罪。 時間來到現在,本週一在北溫省級法院舉行的量刑聽證會上,檢察官Lara Sarbit說,“短期且嚴厲”的監禁刑期加上三年緩刑,包括下令她不得返回城市屋附近的任何地方,對余女士來說是適當的懲罰。不過檢察官認為,由於余女士在被捕後已經被關押了一段時間,因此不需要再坐牢。
檢察官說,法庭的首要任務是防止余某對城市屋的新業主以及周邊鄰居造成任何進一步的干擾。另外一個需要考慮因素,是余女士的在審判中的表現“明顯不合邏輯的思維 ”。用檢察官的話說,就是余女士很明顯患有“心理健康問題或人格問題。”如果真是有這方面的問題,那麼余女士可能沒辦法意識到自己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起責任,因此,即使余女士被判入獄,目前也不能確認她能否意識到自己已經不再是這套房屋的主人了,對這套房屋她已經沒有任何的權利。
在法庭上,余女士還是服軟了,她向法官懇求,希望自己不會受到任何判決。余女士說,她的兒子和女兒雖然沒有和她住在一起,但仍然需要她的日常照顧。她還要幫助朋友照顧他們的孩子和年邁的父母。余女士還說,她現在有一份工作,正在努力提高她的教育水準。余女士表示:“我請求法官不要對我進行判決,不要把我關進監獄,因為這對我太苛刻了”,“我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為我的家庭和朋友,也為社會做出了貢獻”。
余女士說,她現在的種種行為全都歸因於幾年前在一次車禍中受到的頭部傷害。她現在面臨的法律問題也讓她發誓要戒酒,因為酒精對她的判斷力造成了損害。然而,余女士雖然在法庭上表現得楚楚可憐,但她卻拒絕參加判刑前報告,並無視了為她進行獨立精神評估的預約。法院需要這份精神評估的結果,來説明提供背景資訊並進行正義的判決。
對此,Joanne Challenger法官不認同皇家檢察官的看法。Joanne認為,余女士的精神健康狀況並不會讓她減輕刑罰,並且認為余女士需要進一步的監禁。
法官指出,余女士的陳述中有好幾個不一致的地方,如果余女士就此免于牢獄之災的話,法官認為這樣的處罰並不是基於社區而考慮的。法官在余女士的下一次開庭前給她留下了一個警告:“在下一次,當我判刑時,我強烈建議你不要開車來這。”下一次開庭將在10月,不知道這一次,這個拖了5年的問題能否得到完美的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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