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產市場衰退之際,安省地產業律師表示,現在越來越多房產交易者來諮詢有關定金該如何處理的問題。有律師告誡人們,切勿隨意取消合同,否則恐面臨嚴重後果。 (圖源:ontariorealestatesource.com) 據報導,“人們並不太瞭解這種情況下定金該如何處理,” 地產律師Mattew Wilson說道。他還表示,聽到不少買家對毀約之後無法拿回定金感到很震驚,也有賣家對買家無法履行購房合同後無法立即扣押定金感到很出乎意料。他指出,買賣房協定的這個部分若沒有表明交易無法完成時,定金該如何處理,這就需要地產經紀向買賣雙方解釋清楚。 律師們表示,有關定金的糾紛申訴最近出現了近幾年來的高峰。“房價越高的時候定金就會越多,風險也就越高,” 多倫多商務訴訟律師Tanya Walker表示。她還表示,在央行上調利率後,所接到的有關定金的諮詢比往高了三成。 (圖源:globeandmail) 大多倫多區在今年初房價高峰期的時候,多倫多平均一套獨立屋的價格是170萬元,如果按照10%定金來算,那就是17萬元。買家需把這筆錢存入地產公司的信託帳號。這筆錢只有在三種情況下可以取出:成功完成購房交易;有買賣雙方共同簽署的書面同意說明;法庭勒令。由於疫情,安省法庭系統出現了至少12個月的延誤,Walker表示,一些買家借等候法庭處理的時間太長為由與賣家談判,商議如何處理定金。 如果買賣雙方無法就定金處理達成協議,需要上庭裁決,那麼這個時間很長而且費用昂貴,多倫多商務訴訟律師James R.G. Cook表示。他還表示,在2017年樓市調整的時候就已經出現過許多這樣的案例,一些人等了好幾年才上庭,而到那時候因為毀約而要支付的賠償金比定金要高得多。 他舉例說,2021年的時候法庭剛剛裁決了一個訴訟。這個案例發生在2017年3月。當時一位買家準備買下King City一棟房子,當時雙方談好的價格是245萬,因此買家付了超過20萬元的定金。但是最終買家因無法拿到足夠資金而毀約。賣家隨後在2020年的時候,以160萬元把這套房子賣給其他人,並狀告原先的買家索取兩次交易之間的差額。最後,法庭裁定,賣家可獲得除了定金之外的81萬元9571元賠償。
Cook指出類似的庭審案例還有很多,不過也有很多人達成了庭外和解。對此,一些律師提醒賣方說,賣家有時候會在沒有獲得法律諮詢的情況下被施壓要求儘快簽下雙方同意書,而這種同意書是為了防止賣家將來索取兩次交易差額賠償。 (圖源:vandebogartlaw.com) 對於買家而言,有許多理由導致無法履行購房合同,最經常出現的原因是無法獲得貸款或者房價下降迅速。律師David Feld表示,假設有人在三月份簽約買下170萬的房子,但是90天後發現這房子跌到了150萬元,比原來低了20萬。而不巧的是這個買家若要在此時賣掉自己原先的房產,售價又比自己原來預期的要低10萬。這樣一樣他們等於要損失30萬元。 這種情況下,“我會建議儘快把定金給賣方,” Feld說道。“甚至除了這筆定金,我可能還會提出再給5萬元來推進達成解約。”對此Bostley公司地產經紀David Fleming的建議是人們要慎重考慮,不要輕易毀約。“毀約方會面臨巨大的賠償金,而且可能未來兩三年都要陷入訴訟糾紛," Fleming說道。 [url=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real-estate/article-when-real-estate-deals-die-deposits-are-often-held-hostage/]來源連結: The Global and 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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