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10-31 04:38 編輯
近日,兩名台灣遊客結束自己的「賭城之旅」之後,本計畫從拉斯維加斯(Las Vegas)飛往加拿大溫哥華繼續旅行,萬萬沒想到落地加拿大後,卻慘遭海關拘留四天,隨身攜帶共計17萬4200美元現金也遭海關全部沒收。
據他們自己說,由於擔心這麼大的金額安全問題,所以他們將17萬隨身鎖在行李箱,倆人身上還有1萬多美金。陳先生說: 從拉斯維加斯出境時,我們按要求向美國海關申報了這些現金。在落地溫哥華後,我在過第一道海關時特地向加拿大海關人員諮詢應如何正確申報我們行李箱內的現金,海關工作人員告訴我們應該分開申報,於是我們就專門分別填寫了申報單——我填寫了10萬美元的申報單,林先生填寫了8萬5000美元的申報單。 (世界日報報導截圖)
然而,之後在海關的第二道檢查時(超過4萬美元需要進行額外審查),事情卻變得大大出乎他們的意料。陳先生說,海關工作人員當時直接把我們兩人分開,並且分別帶進了兩間海關「小黑屋」,沒收了我們的所有行李,文件和手機,隨即開始盤問這些現金的來源和申報時間。「因為我們的資金本來就完全合法,並且還隨身攜帶了所有的證明文件,所以海關當時自然查不出我們的現金有任何問題。但我們還是被毫無理由的一直關押著。
陳先生表示,在這間「小黑屋」裡被關了大概十幾個小時後(不知道具體時間,因為手機和手錶全被沒收),他先是被帶進一間「只有一張椅子和一個馬桶的房間」,沒過多久他竟被戴上手銬押上了囚車,被帶去另一個不知道是哪裡的地方度過兩晚。直到四天後,他們才被押回機場,且被拒絕入境加拿大,將他們直接遣返美國。陳先生回憶,「那時候被關在裡面,手機全部被沒收,無法與外界聯絡,十分氣憤又非常害怕。而且當時我身上所有的衣服繩子、褲帶、鞋帶都被他們剪掉,理由竟然說是為了防止我自殺。」
陳先生說,「在海關問話中,他們先是懷疑我有洗錢嫌疑,但這並不成立,因為我們當時身上帶著所有ATM的取款憑證以及股票買賣的交易紀錄。然後他們又說我們在拉斯維加斯賭場欺詐。但著還是無稽之談,我們並沒有任何被賭場舉報的不良紀錄。之後他們在翻看我手機時,發現我手機裡存有其他人的護照照片,隨即又開始懷疑我參與組織犯罪,但實際上那些照片是我幫朋友買機票時用上的。總之,他們始終未能夠提供任何證據顯示我們有任何問題,但我們還是無緣無故地被關了四天。太讓人氣憤了!」後來兩天,海關終於給他們請了一個免費律師,律師建議當事人保持沉默後,海關也問不出什麼東西了。 圖文無關
陳先生回憶說: 我們這個案子的聽證會被安排在9月17日,期間只允許我們求助領館,領館告訴我們會在聽證會當天派人來關心進展。但是就在聽證會的前一天,我們竟突然又被押回機場。當時,海關人員發給我們一份『自願離境單』,要我們在上面簽字,並表明是我們自己放棄入境加拿大,並主動要求離境。
對方指出: 如果我們不在表單上簽字離境,而是繼續留下參加聽證會。那麼在聽證會過後,就會留下不良行程紀錄,並會影響今後我們入境其他國家。此外,我們將至少五年不被允許再進入加拿大。現在我們還有最後的機會簽名離開,這樣就不會留下任何不良紀錄。 圖文無關
我們當時害怕留下不良紀錄影響以後的出行,就選擇放棄聽證會,選擇簽字。海關人員立刻就給我們安排了最近一班飛回拉斯維加斯的航班。 陳先生說: 在逼我們簽署自願離境的協議後,我一直在問海關人員既然我們沒有違法,錢為什麼不能歸還給我們?海關人員說,已經太遲了,因為錢現在已經不在他們這裡,我們回去後可以自己為此事申報。 圖文無關
加拿大海關雖承諾,不會留有不良記錄,但是據陳先生說,他剛一下飛機進入美國海關,邊境人員問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你們為什麼被加拿大海關遣返?
拿那麼多現金趴趴走,為什麼不開旅行支票或用電滙的方式處理? 來源可能合法,海關還是會懷疑這筆錢是否在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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