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3-1-29 18:34 編輯
根據UBC大學的一項最新研究發現,溫哥華最貴房產的業主繳納的所得稅很少。
研究學者建議改進現行稅制計算方法,讓稅制更加公平。該研究是UBC尚德商學院副教授Thomas Davidoff, 聯同UBC社區及區域規劃學院以及地理系學者共同撰寫,並在《加拿大稅務期刊》(Canadian Tax Journal)發表。研究人員發現,截至 2018 年,溫哥華前 5% 的房屋價值中位價為 370 萬元,但房主支付的所得稅中值為 15,800 元,僅占其房屋價值的 0.42%。
相比之下,溫哥華房屋中位價為 984,000 元的業主,價格不到頂級房產的四分之一,卻支付了 12,500 元的所得稅,占其房屋價值的 1.37%。該研究的合著者、UBC 尚德商學院副教授 Thomas Davidoff 稱這些發現“令人難以置信”。這樣的房價和收入稅的比例,在北美城市中非常不正常,也就是說溫哥華有很多房主買房,靠的不是在加拿大的收入,而是在海外的收入或者其它資金。
他說,有很多人繳納了大量的所得稅,但在BC省,有太多明顯富裕的人擁有昂貴的房產,並沒有為稅收做出太多貢獻,這是我們累進制稅收的失敗。他說,一些業主可能沒有繳納那麼多的所得稅,因為他們可能繼承了財富,或者從海外帶來了錢。他指多倫多的稅率更為合理,前5%的房屋中位價是180萬元,支付所得稅中位數是30,700元,即房產價值的1.69%,與其它北美城市更為一致。
他建議溫哥華市應根據物業財產價值實施最低所得稅,以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我們提議的是,人們必須繳納其物業價值百分之一的所得稅(income tax)。”Thomas Davidoff 說。他說,如果政府改為徵收房產價值1%的最低所得稅,每間房屋每年帶來平均4萬元收入,比目前豪宅業主平均支付的費用多2.5萬元。僅在溫哥華市,就可以從30,000套豪宅得到7.5億元稅收。
“我認為人們普遍認為,支付能力最強的人應該是納稅最多的人。有些人不同意這一點,有些人認為支付能力應該與交了多少稅掛鉤。但總的來說,在加拿大,我們基於個人所得稅,可以相信累進稅( progressive taxation)。”他希望對所有人徵稅,將有助於解決他所描述的城市個人所得稅與房產價值之間的薄弱關係。不過他也承認建議的稅收可能難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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