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報導,BC 省最高法院頒佈的 8 月 24 日的一項臨時裁定顯示,這對結婚才4年的夫婦在分居前享受著奢華的生活水準,丈夫作為投資高層的年淨收入超過 1300 萬元,資產達 1.25 億元。作為兩人結婚禮物,丈夫給妻子買了一輛保時捷 911 敞篷車。他們在Maui島、Turks島和 Caicos 群島以及St. Barth's島的五星級度假村度假,住的是每晚 3,000 至 5,000 元的海濱房。
(示意圖)
據妻子稱,他們有時會包租私人飛機前往目的地,包括預訂私人飛機,以“方便和狗一起旅行”,每次費用為 24,000 元。他們的家政人員包括兩名輪值保姆、一名全職清潔工、語言導師、兼職司機和一名私人助理。他們還經常舉辦派對和活動,費用高達 35 萬元,包括餐飲、娛樂和遊艇租賃。他們支付私人醫療保健診所的會員費,加上私人教練、按摩師、顧問和教練的費用,並在高級商店每次購物時高達 15,000元的費用。
法官稱“雙方在關係期間所享受的生活方式顯然遠遠超出了絕大多數家庭的常態。他們在溫哥華和西溫持有4棟住宅物業以及一座小屋,還有一名家庭工作人員,有多輛車,喜歡頻繁的豪華旅行。”但兩人鬧掰後,丈夫把支出的增加歸咎于妻子的奢華生活,認為這是兩人產生衝突的主要原因。丈夫稱“儘管他擁有豐厚的收入和積累的財富,但他一直試圖保持謙虛但舒適的生活方式”,他告訴法庭,他“經常在 Tim Horton's 吃飯,並從 Winners 等地方購買衣服。”
在法院頒發的“臨時命令”中,女方不必賣掉島上小屋或價值 150 萬元的遊艇,這些遊艇是她在疫情期間擔心他們需要逃離西溫時所購買的。而男方將支付西溫最高級社區的兩棟房屋以及兩棟市中心公寓的抵押貸款。男方還將支付私立學校的學費、孩子的俱樂部會員資格以及每月 15,000 元的子女撫養費,但不包括帶保姆度假的費用。男方還將每月向前妻支付 50,000 元——至少直到法庭能夠解決他們的離婚問題。
法官雖然同意雙方擁有特權的生活方式是適當的,但不同意女方把贍養費水準建立在維持最奢侈預算的基礎上。法官稱女方要求每月 6,000 元的食品費用和每月 2,000 元的傢俱費用“都顯得過高。 ”最後,法院還拒絕了女方要求每月超過 103,000 元的臨時子女撫養費以及每月 165,000 元的臨時配偶撫養費。並拒絕了每月為一名全職清潔工支付 4,000 多元以及為學齡前孩子支付 2,000 元的語言導師的請求。法官指,在離婚條款解決之前,不會就贍養費做出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