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3-12-18 01:04 編輯
最近一件租房相關的事情在網上引起了激烈討論。在大溫一對夫婦因為生了兩個孩子後違反了他們所居住的公寓的入住限制,竟然遭到了物業的罰款。他們隨後向人權法庭提起訴訟,認為這種做法構成了基於家庭地位的歧視。
這對夫婦指出他們遭受了《人權法》(HumanRights Code)第8條所禁止的歧視。他們居住的共管物業(Strata)因為他們違反了入住人數限制而對他們進行了多次罰款:第一個孩子導致的違規每週罰款50元,第二個孩子出生後,罰款增至每週200元。
這對夫婦,Christina James和Matt Rowland,於2017年在溫哥華Fairview Village的一個單元中迎來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孩子出生大約三個月後,他們收到了物業發來的一封信,指出他們違反了共管物業的規定。物業告訴法庭,這些規定是基於單元大小確定的居住人數限制,而這對夫婦的單間臥室套房入住人數限制為兩人。
夫婦倆向法庭表述,他們認為這封信等同於告知他們必須離開,因為他們無法在生完孩子後遵守這些規定。對他們來說,唯一可行的經濟選擇是出售或出租這個單位,而他們不能讓這個單位空置。到了2018年12月,物業開始對他們施加每月50加元的罰款。六個月後,當第二個孩子出生,罰款增加至每週200加元。孩子出生後23天,物業再次發信,指出現在公寓裡面有四個人居住,這構成了違規行為。
2019年7月,這家人回覆物業說他們無法離開該單位,因為該單位需要進行數月的維修,不適合出租或出售。之後,物業回應稱業主委員會已決定將罰款提高到每7天200元。2019年晚些時候,這家人搬離了該公寓並找到了另一個地方租住。隨後他們向法庭提出了基於家庭狀況的歧視指控,並要求法院命令業主委員會停止此類行為,並賠償相關費用及情感上的傷害。
2021年,這家人最終出售了該公寓單位。同年,公寓的代理提出了駁回此案的動議,並否認了這對夫婦提出的所有歧視指控。物業辯稱,該投訴應該被駁回,因為這家人已經搬出並出售了他們的單位,而且所有罰款都已被撤銷。
法庭指出,原告的陳述明確了公寓的行為給他們帶來了焦慮、不確定性和壓力。同時,公寓的這些行為也未能解決原告因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包括與租賃比他們原先的抵押貸款更貴的住宿相關的費用。原告聲稱,他們之所以遭受這些不利影響,是因為他們有孩子,這導致了單位內居住人數的增加。如果沒有孩子的出生,他們就不會違反這些規定。
法官Dean認同這一觀點。他指出,所謂的不利影響包括了原告不得不離開家以及尋找另一個住處所帶來的壓力。此外,法官還發現,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物業曾嘗試與這家人合作,提出一個可能允許他們留在家中的解決方案。法官強調,“BC省當前正面臨住房危機,對這一投訴的聽證會將重點關注在這種情況下的人權考量,這有助於幫助業主度過這場危機。”最後,仲裁庭駁回了物業方面的主張,即該家庭的投訴出於惡意或不正當目的。物業方面的申請被駁回,意味著這一投訴將進入聽證會階段。
對於這件事情,網上也出現了兩極分化的評論!有人表示物業的做法非常沒有道德底線,難道是要住戶把孩子送人嗎?也有人反駁,說這件事情和道德不道德沒關係,法律明確規定一居室最多只能居住2人。住戶自己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還繼續照做,他們不應該拿孩子來進行道德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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