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導,這位居住在西溫哥華的全職媽媽張女士(Zhang,音譯)帶著三個孩子,住在一套價值840萬加元的豪宅中,家裡配有價值50萬元的傢俱。她向前夫索要每年32萬元子女撫養費,用於支付住家保姆、私立學校、司機、小提琴課程、語言課程、游泳俱樂部和管弦樂隊以及各種課外活動。張女士聲稱自己的年收入為66,476元。她的高生活水準部分得益於每年領取17564.42元(每月約1416元)的兒童牛奶金,以及從居住在中國的"超高淨值"前夫那裡獲得臨時子女和配偶贍養費。
示意圖
12月14日,BC省最高法院大法官Kimberley Robertson發佈了一項臨時命令,要求商人陳先生(Chen,音譯)每月向前妻支付16,062元的子女贍養費。此外,陳先生還需按照預估的年收入$100萬、以及加拿大《聯邦配偶贍養費指導意見》所給出的標準,每月向陳女士支付數額不詳的配偶撫養費,用於維持高標準"奢侈"生活。
雙方對各自的收入產生爭議
這對夫婦於2008年在中國結婚,並於2019年3月至2020年3月期間合法分居。他們有三個孩子,年齡分別為8歲、10歲和12歲。現年52歲的陳先生還有一個20歲的成年孩子,目前就讀于UBC大學,與42歲的張女士同住。
據瞭解,陳先生是上海某工程公司的首席執行官(CEO),並在多家其他公司擁有股份。還在中國擁有多達61處房產,目前被中國上訴法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陳先生在BC省和中國的法庭上表示,他的資產在7,000萬至9,000萬元的範圍內,儘管他最近向BC省法庭提交的財務報表顯示他的資產估值為4,100萬元。陳先生陳述稱,COVID-19大流行"對中國建築行業產生了巨大影響,從而影響了他的商業利益"。他提交給法庭的年收入為15.5萬元,而張女士估計他的年收入接近240萬元,這主要基於中國法院2015年的調查結果,即陳先生的租金收入達到440萬元。張女士形容她的前夫是一個“超高淨值”人士。與此同時,陳先生認為張女士的收入應該為20萬元,遠遠高於她自己聲稱的6萬多。法庭記錄顯示,張女士是一位才華橫溢的音樂家,她曾經在上海音樂學院擔任管風琴教師以及課外家教,年收入約為20萬元。
但張女士表示,她在2022年僅僅通過投資獲得了11,240元的收入,以及通過租金獲得了55,235元的收入,總收入為66,476元。此外,她還從聯邦政府獲得了17,564.42元的兒童牛奶金。(這項福利金是根據收入發放的,收入越低,金額越高。一個擁有三個孩子的家庭最高可獲得18,825元,即每個孩子6,275元)。最終,法官的臨時命令確定陳先生的年收入為100萬元,而張女生的收入為20萬元。法官指出,張女士有可能在BC省擔任音樂教師,就像她在中國所做的那樣。法官表示:"我同意,原告(張女士)沒有理由不能外出工作,尤其是考慮到已經雇傭了保姆。"
圖源:bccourts.ca
奢侈的生活
在2023年3月之前,張女士和孩子們一直居住在位於Willoughby Road的豪宅中,該房產於2017年8月10日以840萬元購入,首付款給了420萬元現金。買下後還空置了一年。今年3月,張女士和孩子們搬出了這個房子。這套房產最近以680萬元的價格售出,其中270萬元放入了一個共同信託基金。目前不清楚這個家庭現在住在哪裡。
張女士的索賠中列出了下列撫養子女所需費用:
三個孩子上私立學校的費用約7.9萬元
每年各種課外班和活動的費用為32萬元
包括中文課、數學課、邏輯課、法語課、KUMON課、英語課、寫作課、科學課、鋼琴課、小提琴課、大提琴課、繪畫課、合唱團、管弦樂隊、乒乓球訓練、游泳俱樂部和訓練、網球和各種夏令營。每年帶孩子們度假三到四次的費用約13.52萬元
上述"養小孩"費用總計超53萬元,這還沒算上其他的日常支出以及張女士自己的開銷。
陳先生在法庭上辯稱,上述許多活動都是不必要的,而且張女士往往未經協商就單方面為孩子報名參加這些活動。另外,陳先生孩列出他為張女士和這套房子添置過的一些資產,以支持她和孩子們奢華的生活方式,例如:50萬元的傢俱、6萬元的三角鋼琴、6萬元的Tiffany鑽石項鍊和超過23萬元的各種名牌包。陳先生還列出了一筆每年30萬元的人壽保險費。陳先生雖然不在加拿大,但通常會將生活費轉入張女士的銀行帳戶,以支付她和孩子們的開銷。陳先生自稱"仍然是一個盡職盡責的父親,每年都會嘗試來溫哥華看望孩子兩個多月,主要是在學校寒暑假期間"。
關於富豪離婚財產分割的故事總是被人津津樂道,但這一次網友們不僅僅是看好戲,還很憤怒。大批網友質疑張女士領取福利金的做法涉嫌違法,並要CRA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