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止疫情反彈,限制民眾私自搞大型聚會,BC省日前剛剛公佈法案,嚴懲聚會組織者及參與者。一位居民就因為屢次勸諫不改,且情節惡劣,而被罰了2300元。 BC省近日剛剛頒佈規定,警方及其他執法者有權給違反公共衛生部門規定而私自辦大型聚會的組織者開出高達2000元的罰單,參加聚會的每個人也要被罰200元。這條法規才頒佈不到24個小時,Victoria當地警方就收到民眾舉報稱,在Fort Street上一間公寓樓要私自辦多人聚會。
21日晚7點左右,警方接到報案後,來到公寓向組織者提出告誡,並告訴他新冠疫情期間政府對於大型聚會的限制規定。但晚上10點半當警方再次回到此處巡查時,發現有15人在這間一室一廳的公寓套間內。當時警方還只是提出警告,要求組織者立即停止聚會。該組織者當時也答應會照辦。 但後來警方發現並非如此。
警方繼續留在附近勘查時發現,仍有不同的人群在這棟公寓樓內進進出出。於是他們又返回這間公寓進行檢查,這一次他們發現,這間公寓裡的聚會非但沒有解散,還一次聚集了30個人,同時他們也沒有履行保持社交距離的原則。
警方在新聞稿中表示,“與會者大部分是年輕人。”“當時房間裡擠滿了人,又熱又悶,窗戶上都起了水霧。”警方還表示,他們相信當時一共有40至60人參加了這次聚會。組織者也未能向警方提供他們的聯繫方式或住址。這意味著一旦有人在聚會中感染了新冠病毒,警方或公共衛生部門將無從追蹤。
最後警方對這名組織者開出了2300元的罰單,其中包括2000元違反規定私辦聚會的罰單和300元的受害者附加費(victim surcharge)罰單。除此之外,警方未對其他人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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