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一家大麻店老闆因複製品牌和標誌,被勒令向Subway支付 40,000 元。
在上周的一項判決中,聯邦法院裁定溫東一家大麻店( Budway )侵犯了Subway的商標,從相近的三明治店名中受益,同時損害了Subway品牌。
Budway 其店面的大標誌和Subway的品牌明顯相似,無論是名稱還是圖形。為此,Subway起訴了這家大麻店並獲得勝訴。
Budway 也一直在使用Subway的吉祥物,其大麻店 Instagram 頁面上的影片和照片都顯示他們的吉祥物為“一個裝滿大麻的潛水艇三明治,顯然半睜的眼睛佈滿血絲“。
不過,在法官做出裁決後,這家大麻店的三明治吉祥物和 Budway 店牌仍然出現在商店 Instagram 頁面上。根據裁決,在該商店的社交媒體帖子上發表評論人,也把 Budway 商店與Subway三明治店聯繫起來。法官勒令Budway商店、Cannabis & Wellness Store 和業主向Subway支付 15,000 元的賠償金和 25,000 元的法律費用。
Budway 還被命令銷毀任何帶有其標誌的“商品、包裝、標籤和廣告材料”。法官表示Budway 的品牌破壞了客戶對Subway的“善意”。因為這家商店出售的是大麻,和Subway品牌“健康積極的”生活方式形成鮮明對比。此外,這家大麻店似乎也沒有省級大麻店執照。法官還指出,該商店及其業主沒有對Subway的訴訟進行抗辯。
一年前,另一家名為 Herbs R Us 的溫哥華大麻店在和零售商 Toys “R” Us 的官司中敗訴。
法官稱Budway 案和 Herbs R Us案也有很多相似之處,並以此作為判例來裁定 Budway 應支付的賠償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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