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option 於 2021-8-10 00:06 編輯
據Global News報導,中國法院對兩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拘留的案件作出判決。羅伯特·謝倫伯格(Robert Schellenberg)於2014年12月被中國當局拘留,並於2015年1月被正式指控走私毒品,該案於加拿大週一時間做出決定。加拿大駐中國大使Dominic Barton到法庭旁聽。 圖源:Global News
遼寧高院」微信公號10日消息,一審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被告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222.035公斤,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毒品罪。根據被告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走私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死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宣判後,原審被告謝倫伯格不服,提出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認為一審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法院維持死刑判決,中國的下一個法律程序也是最後一個步驟是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強制性審查。
2018年12月,他和康明凱(Michael Kovrig)在中國被拘留,而在幾天前,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美國當局的要求下在溫哥華被加拿大皇家騎警逮捕。美國指控孟晚舟違反了與伊朗做生意的禁令以及其他商業間諜指控,並尋求引渡她。孟晚舟和華為公司以及中國政府方面都否認了任何不當行為的指控。
雖然中國否認逮捕康明凱和斯帕弗是報復措施,但官員們也表示,如果孟晚舟被允許返回中國,並撤銷對她的指控,兩名加拿大人就可能會被釋放。但加拿大拒絕接受這樣的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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