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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專家傳授:房東如何應付“大溫租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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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zz發表於 2021-9-21 22:48:4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近日瘋傳頂級租霸,把房東好好的獨立屋變成群租房,最終被驅逐。這個案例非常驚悚,堪稱房東噩夢。來龍去脈就是,租客租的時候各種偽造身份證明,編故事騙房東租一棟房給她們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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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到了以後各種欠租,然後把房子分租出去。根據描述,獨立屋堪比髒亂差現場,住了很多男男女女南亞裔人士,有的房間只有一個床墊,且治安問題重重,員警曾上門多次。房主交涉,一家人就脫光衣服在家裡耍賴無誣陷。房主想賣房,結果租客霸佔房子不讓驗房。

租霸精通加拿大租房法,非常容易鑽漏洞。房東耗時3年,前後告了5次。最後,法警到達現場,強制搬家,而由於租霸“沒錢”,房東損失了一年水電費和房租不算,又額外支付$5000+搬家費,預計全部損失,連房屋損壞高達$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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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除了感歎,也提醒各位房東,要學習當地租房法律來保護自己。可以說,這個租霸的故事讓所有大溫的房東害怕會遇到相同的事!專家認為,如果是有語言困難、新移民,或者對本地房屋租賃法律不是特別熟悉的房東,不建議自己去出租房子,陷阱非常多。最好是聘請專業持牌人士代為處理。由於這邊法律傾向租客,房東往往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1、租客調查工作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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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上面的“租霸”故事舉例,專家表示,一般房東找房客都是看感覺,覺得對方儀表談吐不錯,就產生了信任,但這些有可能是租霸們故意偽裝的假像。而專業持牌物業經理經驗豐富,知道該問什麼問題,瞭解哪些情況,通過簡單交流,就能高效瞭解租客的大概背景。接下來就是最重要的:一定要讓租客填寫申請表,上面寫明自己的全部資訊,對租客做背景調查(前房東、前物業經理、公司、老闆、同事、朋友)和信用調查(銀行欠款、是否曾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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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租霸說自己之前借住朋友家,或者是新移民、留學生,沒有信用記錄,也需要留下證明身份和財務狀況的文件,比如楓葉卡、簽證、銀行存款證明,如果本地有親友,還可以叫親友來擔保。

2、政府標準合同遠遠不夠
案例中,租霸帶了BC省標準合同給房東簽字,這現在看來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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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省標準合同太寬泛,多是為了保護租客,很多房東需要約束租客的,都要增加一份附加合同,比如禁止抽煙、抽大麻、禁止養寵物、不得隨意粉刷牆壁這類,標準合同上都是沒有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出租公寓,租客違反公寓bylaw,又沒有附加合同,就要房東負全責。解決這個隱患的辦法也很簡單,只需要拿一份Form K給租客簽,發給他全部公寓bylaw,Form K寫明租客已經收到全部bylaw,如果租客違反規定,自己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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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房屋狀況入住檢查表
案例中,租霸故意無視房東給房屋狀況入住檢查表,以後屋內損失就說不清了。專家表示,一定要租客檢查填表,表上幾十項都要檢查後雙方簽字。這樣以後租客要搬走前,再簽一個move out檢查表,兩表對比就知道租客造成的損壞有哪些,損失金額扣費要寫在表上。

4、BC合同已無到期搬走一說
BC省實際上已經沒有到期搬走的情況了,就算是定期的合同,想要讓租客搬走,也要填寫合理理由。如果不填,那就是自動轉成月租(month to month),只要租客願意租,房東就只能繼續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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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標準合同不限制轉租
BC省標準合同不限制租客轉租(sublet)當二房東,但需要房東書面同意。但上述案例,租霸稱自己沒有分租,只是找了室友,非常狡猾。BC省租房法規規定的轉租指的是租客不住在出租物業內,而將物業轉租給別人的方式。標準合同是不限制增加室友的。但房東可以在附加條款上限制室友,以及租客的親戚朋友來住宿,比如可以約定半年內不超過2周的訪客居住,超過需要房東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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