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原本兩個素不相識的華人因為在微信群裡一些言論起爭執,最後對簿公堂,法官判被告一方誹謗罪成立,要賠償原告3.5萬。被告不服上訴,再敗訴,近日被判藐視法庭,不僅要賠10餘萬元的罰款和律師費用,還可能有牢獄之災。原本一樁小事硬是被吵成了刑事案,此案發人深思。 鐘新生(圖左)與吳健(資料圖片)
此案原告是鐘新生,他是多倫多中國社區與文化中心行政總監,全加中國華人聯會全國共同主席,中國全國政協海外代表,在多倫多中國華人社區有一定的影響力。而被告吳健是一個微信群群主,在多倫多從事建築裝修行業。
事情的緣起很簡單,吳健2019年2月份開始在微信群內發言說了鐘新生一些壞話,包括從加拿大三級政府騙取資金、名下有多套豪宅多輛豪車、侵犯義工、販賣英女王勳章等等。鐘新生對此不滿,要求吳健刪除不當言論,遭吳健拒絕。 吳健提供的微信截圖
鐘新生隨後起訴吳健誹謗罪,2019年12月9日,安省高等法院判吳健誹謗罪成立,需支付原告鐘新生賠償金3.5萬,支付原告律師費1.5萬。 法庭文件文件
而吳健說他自己請律師的費用超過8萬,這意味著吳健為了自己在微信群裡的發言付出了至少13萬的代價。吳健對法庭判決表示不服,隨即上訴。經上訴庭公開審理後,2021年3月12日駁回吳健上訴,同時判吳健支付鐘新生$4,000律師費。再加2020年12月14日審議上訴動議的律師費$7,000。至此此案似乎應該結束了。但吳健繼續違反法庭禁令,繼續發表有關鐘新生曾經販賣英女王勳章的言論。鐘新生向安省高級法院再次提起吳健藐視法庭禁令的訴訟。 法庭文件截圖
安省高等法院經過3天審理,DUNPHY法官在2021年9月7日最終裁定:吳健藐視法庭罪成立,判決吳健向鐘新生支付賠償3.5萬元,並須支付鐘新生$19,065.69的律師費,同時判令吳健刪除所有對鐘新生的誹謗言論並向其公開道歉。
法庭判決要求吳健發表含有如下內容的聲明: “我特此承認我被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判定犯了藐視法庭罪。我特此針對自己在微信群等公共論壇上撰寫、張貼、散佈有關鐘新生先生的不實誹謗性言論對鐘新生先生道歉,並對我給鐘新生先生和他的家人造成的痛苦和折磨道歉。我在此承認,我對鐘新生先生的指控,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貪污、腐敗、賄賂、欺詐、逃稅、性侵犯、出售女王勳章等,都是毫無依據的。我向法院保證,我不會再重複這些誹謗性言論。” 法庭文件截圖
全案至今法庭裁定吳健須向鐘新生支付損害賠償共7萬元($35,000+$35,000)及律師費用4.5萬元 ($15,414.90+$4,000+ $7,000+ $19,065.69),總計 $115,480.59 (另需加2%的年利息)。這還不包括吳健自己支付的法律費用。據業內法律工作者介紹,吳健被判藐視法庭,這是刑事罪,有可能被抓去坐牢,藐視法庭罪最低會判坐牢5天以上。如果吳健不支付法庭判決的費用,除非宣佈個人破產。宣佈個人破產後如果未來某天想申請恢復,還必須先還這些欠款才可以。當然理論上吳健仍可以繼續上訴,是否受理則由上訴法庭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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