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上加拿大的法律更偏向於保護租客,現在房東很難終止租房合約以及每年房租的增長也有一定的限定。於是,這也就造就出一些“奇葩”租客,劣跡行為讓房東們苦不堪言。
近日,一位本拿比的房東Peter向媒體投訴,抱怨了租戶對待他如地獄般的方式。Peter吐槽道,這位租客在搬進他家後一次又一次地違反了他們的租賃合同,不僅遲交房租,還不注重環境衛生,把後院變成了“垃圾場”,甚至經常在家製造噪音引發了其他租客的不滿。
當Peter嘗試和該租客溝通之後,租客更是變本加厲。忍無可忍之下,Peter要求租客搬出房屋,憤怒之下,該租客徹底摧毀了房子。牆上被砸出個大洞、馬桶也被打破了、電器也被弄壞了、最不可思議的是租客還一把火燒毀了地毯。Peter不得不花了一大筆錢來維修,甚至不得已下提高了下一個租客的租金來彌補他的損失。而對於搞破壞的房客,Peter表示除了自己保留了房客的押金外,他無能為力。
在BC省的另一場租房糾紛中,一位租客因為經常裸體走在走廊等公共區域而受到了房東的指控。不僅如此,該租客還被指出曾大聲放音樂、辱駡鄰居以及在大廳裡抽煙和喝酒。對於住房租賃合約來說,這場糾紛是租客違反大樓規定,因此,房東可以有合理的理由終止租賃。
而另一位本拿比的房東則是面臨了不同的苦惱,不想租房子了,但由於租客沒有違法任何規定,所以他無法以合法的理由終止租賃合約。
於是這位房東就開始使出了奇招,先是嘗試將租金提高35%,但隨即被房客指出這項提高不符合BC省設定的規定。一招不行換一招,這位房東開始在租客套房的通風口吸食大麻想把租客燻走,甚至整晚瘋狂播放音樂。苦不堪言的房客受盡折磨,但由於已是90歲的高齡,身邊並沒有家人幫助他和房東合法打交道,他最終只能通過媒體新聞來控訴他的遭遇。
在BC省,房東想要合法與租客終止租賃,可以透過以下三方面: 1. 沒有收到租金或是水電費;2. 租客違反租約;3. 房東要對房屋自行使用;
1. 沒有收到租金或是水電費 當租客未按時交錢時,房東首先需要提供一份“10天未付租金或水電費的終止租賃通知”。租客將擁有5天時間付清所有租金,或是向RTA申請仲裁。
如果租客在規定時間內付清租金,則租賃合約繼續。如果租客未在規定時間內付清租金並沒有搬出,房東可以終止租賃合約。
2. 租客違反租約 在以下租客違反租約的情況下,房東需要向租客提供“一個月的終止租賃通知”。 - 未在簽訂租賃協議後30天內支付押金和寵物損壞押金 - 多次遲交房租(至少3次) - 故意向有興趣租賃或購買該單位或建築物的人提供有關出租單元或建築物的虛假資訊 - 未經房東同意轉讓或轉租出租單元 - 損壞或使房東的財產面臨重大風險 - 嚴重威脅房東或其他住戶的健康、安全或權利 - 嚴重干擾或不合理地打擾房東或其他住戶 - 從事非法活動 - 居住在單位中的人數不合理
為了使租賃在下個月結束,租戶必須在每月支付租金的日期之前收到房東的通知。通知需要採用書面形式,雙方都應保留副本。例如,如果租金在該月的第一天到期,則3月15日發出的通知要到4月的最後一天才會生效。
3. 房東要對房屋自行使用 如果房東計畫使用自己的物業比如: - 房東自己的親密的家庭成員將搬入出租單元 - 需要出售房產 - 新業主或新業主的親密家庭成員將住在出租單位 房東必須向租客提供“兩個月終止租賃通知”,同時在通知生效之日或之前向租戶補償一個月的租金。
這裡的親密家庭成員是指房東和房東配偶的父親、母親或子女,不包括房東的兄弟姐妹或房東配偶的兄弟姐妹。
注意:如果租客搬出後,房東並沒有履行上述條件,或是新搬入的親密家庭成員並沒有住滿6個月,房東將根據租賃協定向租戶賠償12個月的租金。
如果房東需要租客搬出來裝修或翻修自己的物業,房東必須向租客提供“四個月終止租賃通知”,同時在通知生效之日或之前向租戶補償一個月的租金。
自2021年7月1日起,根據新的立法,如果房東想因大規模裝修或翻新而終止租賃,他們需要擁有翻修許可證以及向RTA申請佔有令。聽證會後仲裁員將決定終止租賃是否是完成這項工作的唯一途徑。“翻新”是用於描述為翻新或修理出租單元而進行的驅逐。大多數翻新或維修都可以在不終止租賃的情況下進行,並且只會對租戶造成輕微干擾。例如,刷牆、更換地板地毯、更換下水管、安裝新的廚房櫥櫃、維修屋頂、修補外牆漆、水力供暖系統升級等操作都不再視為「裝修「,上述行為不構成要求租客搬走的理由。只有更換整個房屋的電路、安裝更換消防噴淋頭、升級抗震、拆除內牆或天花板才夠成合法的裝修理由,此外已經得到當地市政府批准的翻修、拆除房屋也可視為合法的裝修理由。
注意:如果租客搬出後,房東沒有按照規定的方式翻新或修理你的出租單元,房東必須向房客支付相當於租賃協議規定的月租金的12倍的罰款。如果在這次裝修的建築中包含5個或者更多的單元,老租客可以有優先權益在裝修之後重新和房東簽合同住進去,但是要由房東定新的租金。
租戶必須在搬出出租單元之前向房東提供一份“租戶通知:行使優先購買權”表格。收到表格的房東需要在房屋翻修後可居住的前45天和租客重新簽署租賃合約。如果房東不遵守租客的優先居住,則需要賠償12個月的租金。
租金上漲標準 房東只能在12個月內按照法律允許的金額或仲裁員事先批准的額外金額增加一次租金,在發出新的租金上漲通知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使用經批准的加租通知表格;2022年的最高增長率為1.5%;提前三個月通知租客;
租金增幅不能超過使用允許增幅百分比計算的金額。這意味著房東在計算允許的增長時不能四捨五入。例如,如果基本租金為$1100元,而允許的最大漲幅為$15.4元,房東可以發出租金上漲通知,新租金最高為$1115.4元,但不能為$1116元。
租客是否能在出租屋吸大麻 隨著2018年10月17日非醫用大麻的合法化,房東將能夠在新協議中加入禁止種植和吸煙的條款。房東有責任確保租賃協議中明確這些禁令。如果租賃協定是在非醫用大麻合法化之前簽訂的,並且有“禁止吸煙”條款,那麼吸食大麻將被禁止(但允許以霧化方式吸食大麻)。
所有現有的租賃協議都被禁止在住宅出租物業或室外區域種植大麻除非:根據適用的聯邦法律,租戶被授權種植醫用大麻,並且租戶遵守該法律的要求;或者租賃協議特別允許種植;
想要合法與租客終止合約,一定要做好功課按照法律規定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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