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3-3-5 22:14 編輯
儘管加拿大的法律對租客的保護已經非常到位,但發生在房東和租客之間的矛盾,卻從來沒有停止過。近日,一位大溫網友在本地論壇上為她朋友租房解約的事情,請廣大網友建議。事情的過程是這樣的:
這位網友大致瞭解BC省對於租客的保護措施,並且BC省還有嚴格的租金增長限制,而且房東也不能直接下達逐客令。那麼,房東可以提前解約嗎?
如果沒有合同,只能受制於房東 有很多網友一針見血地表示:一些人和房東一起住在一棟公寓裡,一方面是為裡盡可能省錢、讓生活更便利,另一方面就是“互相幫助” —— 租客不簽合同獲得靈活性,房主可以避稅。
如果這位朋友的確沒簽合同的話,就算房主提出20%的租金漲幅要求,他也求助無門,如果真的想繼續住,只能接受房主的要求,要麼就想辦法迅速搬走。其實租房簽合同有保障這事,人人都清楚,但又的確有太多人想圖省事、想少交些稅,因此私下搞定租房事宜。不出事的話大家還算“皆大歡喜”,萬一有糾紛,房東和租客都會倒楣。
租客倒楣是因為房東可以以各種要求讓租客多出房租或者趕租客,房東倒楣是萬一租客惹事生非、破壞財物,沒有房屋租賃保險來減少損失,總之看似雙贏,其實雙輸。
如果有合同,甚至可以直接報警上訴 有位“有過親身經歷”的網友指出,如果你和房東簽了正規的租房合同,那麼你甚至不用和房東去爭辯,而是直接報警、告上中小法庭,因為房東的所作所為違法。
而且,“不用擔心跟房東鬧翻後,一時間內找不到合適的房子住或者搬家後還是要多付租金,因為法律規定房東的這種行為,需要賠償租客一年房租,”這位網友表示。如果房東並不懂BC省的租賃法案,認為可以隨時對租客漲房租的話,還有網友建議租客準備一份中文的租賃法案,明確告知房東“每年允許的地稅漲幅、以及需要提前多久通知搬家”,最重要的是,告訴房東違法的後果。
無論怎樣,都不要“負氣出走” 但不管怎麼爭辯,千萬不要走極端,比如故意不交房租、賴著不走,這樣你也變成了責任人之一,凡事不要意氣用事。
尤其不要自己提前終止租約,負氣出走,因為BC租賃法規規定:租客提前終止租約,需要承擔房東重新出租的費用,重新出租的過程越長,前租客需要承擔的費用也就越多。此外,租客在租房時,不管有沒有通過正常管道,房東基本都需要收一筆押金的,負氣離開的話,租金也不會退,得不償失。
權衡一下利弊,必要時也只能忍耐 如果沒有簽租賃合同,不在少數的網友表示:“事已至此,你只能權衡一下利弊得失。”如果你現在住的很滿意,覺得房東平時對你也不錯,而現在搬家市場上同類房屋,租金價格已經超過房東給你漲價後的數額,那就自認倒楣吧,漲10%就10%。
再或者,你可以同意上漲10%,但上漲後,你要和房東補簽租賃合同,這樣今後房東還想漲,就能按照法律規定來了。如果房東不願意簽合同,那再考慮搬走也行。還有網友提供建議說:你可以同意增長10%,但也要提出更多的訴求,比如讓房東允許你在深夜使用廚房、允許使用更多冰箱空間或者別的小事,這樣相當於把那10%抵消了。
房客被投訴,比房東被投訴更多 在大溫,到底是房東投訴租客多,還是租客投訴房東多?SFU曾做過一項調查,顯示的是從2006年到2017年的12.7萬起糾紛事件。
其中,有7.56萬起,被告是房客;有5.15萬起,被告是房東。所以,房客被投訴,比房東被投訴更多。房客被投訴,無非是因為違反租賃協定,比如製造噪音、損壞財物等等,很多時候房東因為識人不明,導致總是找到不靠譜的租客。
租客想投訴房東,該怎麼做? 最後要說的是:如果你和房東產生矛盾,或者你是房東,和租客產生矛盾,如何投訴、如何進行法律仲裁?方法其實並不難,只需要聯繫BC省房屋租賃管理局,英文是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撥打電話,有專員會跟你詳細瞭解情況。
電話:604-660-1020 地址:5021 Kingsway,Burnaby 如果BC省房屋租賃管理局仍然不能調解矛盾的話,房東或租客才需要考慮通過律師、上訴來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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