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亞裔男子在工作中摸了女下屬的屁股,被解雇後上訴法庭,竟然還獲得了$4萬的賠償!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據報導和法庭文件顯示,韓裔男子趙先生(Song Hwan Cho,音譯)是加拿大BC省本拿比的Cafe La Foret咖啡廳的首席麵包師。法庭記錄顯示,2020年11月,當時28歲的麵包師助理李女士(Nam Gyeong Lee)向老闆抱怨,當時60歲的趙先生觸碰了她3次,其中包括臀部。
根據部分廚房的監視器顯示,11月9日中午,趙先生在和李女士講述自己最近接受的治療性按摩經歷的時候,拍打了她左肩,隨後又張開手掌輕拍她的上背部。當天下午,他又在討論自己下背部疼痛時,觸碰了李女士的臀部。李女士對此非常不安,向老闆郭先生(Dong-Hyuk Kwak)報告了這個事情。郭老闆在瞭解事情經過後,叫來了趙先生。趙先生解釋說只是在聊按摩的事情,但是郭老闆表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觸摸女下屬都是錯誤的。趙先生於是詢問,他應該去道歉還是辭職。 (示意圖)
郭老闆沒有當即回覆這個問題,而是告訴他,自己會和管理層溝通,讓趙先生回家等電話。當天晚上,郭老闆就打電話給趙先生,說第二天(11月10日)不用去了。第二天,李女士和前臺表明,自己害怕見到趙先生,但希望他以書面形式出具道歉信,以便她可以向警方報案。
在此期間,郭老闆多次聯繫趙先生,均沒有回復。11月13日,郭老闆要求秘書(此前曾是律師)準備一份以切結書(Affidavit)的形式起草道歉信,交給趙先生簽署。郭老闆和趙先生通過短信交流了道歉信的資訊。郭老闆:我給你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如果你有疑問,請聯繫我。好聚好散。趙先生回覆:我看了電子郵件,沒有就業記錄(Record of Employment)和解雇信。請在週一前發給我。郭老闆:請先給我這二個資料。
兩天後(17號),咖啡廳發了第一份就業記錄,簡單說明了解雇的消息。第二天,咖啡廳又發佈了第二份ROE,解釋說解雇原因是對女性下屬人員進行性騷擾和欺淩。趙先生因為在沒有提前通知的情況下被開除,內心不服,於是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該咖啡廳不當解雇。而咖啡廳則辯稱,解雇是有正當理由的,因為職場性騷擾。
法庭裁定這些觸摸“不恰當”並且構成性騷擾,但是這種不當行為“不足以證明解雇是合法的”。而且咖啡廳拒絕向曹先生提供ROE,除非他先簽署一份自證其罪的切結書,這使他看起來像是“危險的性犯罪者”。最終要求咖啡廳向趙先生賠償$40,600加元,包括$15,600(沒有提前通知的賠償),以及$25,000的加重和懲罰性賠償金(aggravated and punitive damages)及庭費。
咖啡廳對此判決表示不服,再次上訴,而BC省最高法院表示,維持原判。法庭表示,雇主僅證實了趙先生對李女士的性騷擾,雖然“所有性騷擾都很嚴重”,但是在本案中的程度和肢體接觸範圍較小。另外,雇主逼迫趙先生簽署切結書,否則不給ROE的行為將使趙先生在刑事訴訟中陷入危險。“25,000元的賠償金是對嚴重損害賠償的適當賠償,以補償趙先生因解雇而遭受的精神痛苦。”法官在裁決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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