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azz 於 2021-8-27 19:04 編輯
CTV報導,鄰居為建新圍欄翻臉事情就發生在GTA地區。說是皮爾區賓頓(Brampton)有兩家人,其中一位業主把舊圍欄拆除後建了新的,說與鄰居分攤成本,一家付一半。但新圍欄建成之後,向另一家要錢竟遭到拒絕,這位拆舊建新的業主一氣之下,把拒付鄰居告上小額法庭,要求賠償損失。 (CTV)
CTV記者為此找到拒付圍欄費的鄰居艾蘭德(Michele Eilander),她說,“我們並沒有同意這樣做,這本來就不是我們的問題。”她解釋說,她和丈夫四年前搬進了賓頓的這個家,本來就認為沒有必要拆掉舊的,實際上也沒有能力來支付建新圍欄的費用。 (CTV)
艾蘭德說,他們的鄰居多年來一直在提,說想在兩家之間建一道新的圍欄。但艾蘭德強調,他們從來就沒有同意過。艾蘭德說,“鄰居確實向我們提到,想在某個時候建新圍欄,我們當時就說我們不會承擔任何東西,這就是我們的立場。但不幸的是,他們把舊的圍欄拆了之後建了新的。” (CTV)
CTV的記者於是聯繫了這位建新圍欄的鄰居,他不僅不願透露姓名,也不願直接與記者說話。他的律師助理表示,兩個鄰居之間達成協議,建新圍欄的花費是$3,000元,另外兩個門的開支則是$1,000元,兩個門一家一個。律師助理還向CTV記者提供了法庭文件,顯示這位鄰居向上小額法庭提出訴訟,要求拒付的鄰居賠償$5,000元。 (CTV)
CTV記者為此特地採訪了房地產律師韋斯萊德(Mark Weisleder)。他並未參與到這兩家的法律糾紛之中,但他表示,一般來說,業主不能自己建圍欄之後希望鄰居支付相關費用。韋斯萊德說,“安省沒有法律規定,兩個鄰居之間必須有邊界圍欄。如果現有圍欄已經存在並且沒有被破壞或倒塌,則沒有理由更換它。” (CTV)
他補充說,“如果其中一個業主說我想要一個精心製作的圍欄,當然有權這樣做。但這並不意味著如果鄰居拒絕付款的話,這位業主仍然可以去向鄰居收取費用。”韋斯萊德還強調,如果鄰居之間發生類似爭執時,最好的辦法就是心平氣和地坐下來,一起設法解決它,避免上法庭。
不過,拒付圍欄費的艾蘭德對CTV表示,現在為時已晚,雖然法官很忙,有大量積壓的小額索賠案件要處理,但決定儘快做出裁決,由誰來支付建圍欄的費用。實際上,安省一些市政當局設有“圍欄觀察員”("fence viewers"),在鄰居因圍欄線發生糾紛時充當裁判員。不過,在這宗個案中,兩位當事人必須在圍欄建成之前與他們取得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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