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4-10 18:26 編輯
一個10歲,一個4歲,在自家門口玩耍時被一輛“發了瘋”的賓士車撞飛,送入醫院後重傷不治身亡。兩條無辜幼小的生命由此消失,一個圓滿的家庭從此被毀。近日,判決出爐,司機被判“在開放式拘留所中服刑一年”,緩刑一年。接到如此判決的孩子父母,悲痛欲絕,泣不成聲。
2021年5月16日是個星期天。加拿大多倫多居民Chaudhari一家像往常一樣忙些日常。她在清掃著自家臺階,丈夫正在修理水管。10歲的姐姐Anaya帶著4歲的弟弟Jax正在家門口與鄰居一起修理自行車的鏈條。
誰也沒想到,如此尋常的一個下午,竟成了餘生的噩夢——一切發生得太突然了,幾乎只是幾秒時間,一輛失控的賓士車衝了過來,生生地撞上了家門口的姐弟倆和60歲的鄰居John。
聽到聲音衝出來的母親Binta見此場景幾近崩潰,發瘋似的將姐弟倆和鄰居送往醫院。可惜,姐弟倆傷勢太重,先後死亡;60歲的鄰居則倖免於難。
肇事司機當場被捕。據調查,當時他在限速40公里的居民社區裡,將車速飆到104公里/小時。直接被控兩項危險駕駛以及過失傷人致死等多項罪名。按理,背負2條人命,司機應該受到重罰。但時隔一年,近日的最終叛決卻是:"1年開放式拘留、6個月的社區服務",並緩刑一年。
有關開放式拘留,刑事辯護律師AriGoldkind解釋,這意味著司機不會在一級防範設施或傳統監獄服刑。
“這不是我們想像的那種典型的監獄。它們是開放的設施。是一種過渡性的場所。這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監獄。”換句話說,被“判刑”的司機,幾乎不需要坐牢。原來,事故發生時,肇事司機只有16歲,屬於未成年。在現場被逮捕控罪後,他就獲得了保釋並一直在家中等候最後的判決。
對成年人來說,危險駕駛導致死亡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如果是未成年,根據《青少年刑事司法法案》的規定,最高刑罰為三年。在法庭上,父親淚流滿面地表示,他永遠不會忘記那輛超速行駛的汽車的聲音。
“我應該保護我的孩子,但我沒有履行我的職責。我不知道我是誰,也不知道我在這個世界上的位置是什麼。我迷失了方向。我非常想回到以前的生活。”而得到這樣的判決,走出法院大門,父親無法壓抑自己的悲哀:
“我們想向所有年輕司機傳遞一個資訊:汽車不是玩具!我的孩子因為幾秒鐘的大意而失去了生命!”孩子們的母親也是泣不成聲:“我們當時就在自己家……沒想到會在我們眼前發生這樣恐怖的事件;我們聽到超速行駛的汽車聲時,立即看到汽車飛向我們的2個孩子及鄰居;數秒鐘,僅僅數秒鐘,改變了一切,粉碎了我們的家庭,改變了我們的整個存在。”
回到“開放式拘留”,據悉,年輕罪犯通常會在青少年設施中度過前三分之二的刑期,隨後,罪犯會在社區監督下服完最後三分之一的刑期。換句話說,被判服刑1年的肇事司機,只需要在一個寬容友好的開放式環境中,度過幾個月時間即可。法官在他的書面判決中是這樣說的:此案“具有挑戰性”,但他很容易得出結論,罪犯沒有必要坐牢,這名少年之前沒有任何紀錄表明他不會遵守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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