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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沒賣出去 BC省屋主因這疏忽 竟被經紀索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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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發表於 2022-4-28 18:02: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4-29 01:32 編輯

銷售行業人員普遍都有傭金的收入制度,完成一定的銷售任務,按照規定拿取一定比例的抽成,賣房也一樣。然而近日,加拿大有一對夫婦Mike Armstrong和Jessica Armstrong卻因為賣房吃了啞巴虧!

夫婦倆找房地產仲介的經紀賣房,最後買家跑單房子沒賣出去,地產經紀開口要傭金,還把夫婦倆告到了法院,法官卻判夫婦倆支付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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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據法庭文件顯示,Armstrong夫婦想要出售他們在BC省Mission Lake Errock附近的兩套房子,於2017年5月與白石一家名為Century 21 Seaside Realty的仲介公司(下文簡稱Seaside)簽署了一項標準多重掛牌服務(MLS)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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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雙方還簽署了一份有限的雙重代理協定,允許地產經紀在交易中同時代表買賣雙方。2017年加拿大的房產市場熱火朝天,兩套房子很快就迎來了買家。8月份,由Michael Tran代表的一家名為Vans Intrust Investments的公司簽署了一份協議,購買了夫婦倆的兩套房,交付了7萬元的定金。後來,合同被延期了一次,但最終協議的支付總價為135萬加幣,交易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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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 Armstrong

一年之後,指定的交易日期到了,買家卻消失放了夫婦倆鴿子,沒能完成這筆交易合同,於是7萬加幣的定金被沒收給了Armstrong夫婦。然後,房產仲介公司開始進行迷之操作:問夫婦倆討要傭金2020年,Seaside公司對夫婦倆提起訴訟,要求他們支付傭金+利息一共70875加幣;房子沒賣出去,合同沒有完全執行,怎麼還跟這要起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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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在回應Seaside公司的指控時,夫婦倆表示,合同是不可執行的,因為其中一項條款規定,買家必須在完工前參觀這些房產,而夫婦倆並沒有送買家Tran去看過房子。不服氣的夫婦倆還對經手他們房產的地產經紀Fabian Saul提起了第三方訴訟,稱他違反了受託責任,因為他沒有提醒夫婦倆,合同中存在即使沒有完成交易,他們也必須支付傭金這條規定。而且在廣告中,Saul表示自己可以在加拿大BC省和美國的華盛頓州提供服務,但實際上他並沒有在美國掛牌出售房產的能力,這屬於欺詐和誤導行為。

房產記錄顯示,至今這兩套房仍然在夫婦倆名下,而且在2022年估價中價值已經超過223萬加幣。對於這個案子,本週一4月25日法官Sheila Tucker判決:即使合同流產,Armstrong夫婦仍然向房地產仲介支付5.25萬加幣的傭金,還要承擔地產公司的訴訟費用;並且駁回了夫婦倆對於Fabian Saul的第三方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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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根據BC省的法律,只要存在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銷售合同,BC省房屋的標準掛牌(MLS)合同就允許收取傭金,不需要實際完成銷售。法官表示,房產仲介履行了合同的條件,所以是可以收取傭金的。雖然夫婦倆並沒有帶買家去看房,但實際上身為經紀的Saul帶買家Tran已經至少看了兩次房了,所以看房條款已經被滿足。法官還指出,Mike Armstrong是一名專業會計師,夫婦倆之前也曾買賣過房產,沒有證據表明他們沒有得到足夠的時間閱讀合同——包括其中的傭金條款,所以經紀違反受託責任的說法難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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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關於經紀誤導這一點,法官表示,即使Saul最初誤導夫婦倆,但Armstrong夫婦倆後來在意識到Saul並不能在美國掛牌賣房後,仍然選擇繼續與他合作,甚至簽署了雙重代理協定,所以不存在欺詐。

看來,房產買賣中一些規則和法律,和人們固有觀念有一定出入真的需要多加注意,否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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