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5-9 20:55 編輯
多倫多一位年逾80歲的華人老太太在移民加拿大40多年後居然把永久居民身份搞沒了,上訴多次均被駁回,老太太非常委屈,只因為聽信了旅行社和自己親友的錯誤意見,她糊裡糊塗地填寫了放棄了永久居民身分申請,現在沒有機會恢復移民身份了。 圖源:immiyou
這位老太太叫Jun Yuan Pao,她的最後一次上訴機會不久前被駁回,這意味著老太太的楓葉卡徹底沒了。法院文件顯示,現年81歲的Jun Yuan Pao生於上海。她在40多年前移民加拿大,同時持有香港護照,近些年主要住在香港。 圖源:canlii
在她1973年成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時還沒有“楓葉卡”,因此她也從未申請過這一證件。在2016年之前,老太在加拿大和香港兩地間旅行時一直都使用免簽證的香港護照。2016年,加拿大針對來自免簽證國家/地區的外國人實施新政,要求旅客在境加拿大前必須獲得電子旅行證 (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s,eTA)。老太誤以為自己也必須申請,但她不知道加拿大永久居民是不需要申請電子旅行證的。老太說,她諮詢旅行社後,旅行社告訴她2016年3月以後再想飛加拿大必須得有電子旅行證,於是老太太申請並錯誤地得到了電子旅行證。 圖源:amtrav
2017年的2至4月間,老太太要返回加拿大,沒想到先後5次申請電子旅行證都被打回,因為她有永久居民身分,根本不需要旅行授權。老太搞不懂到底該怎麼辦,求教一位親友。結果一知半解的親友告訴她如要申請電子旅行證,必須先申請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親友還熱心地替老太準備好一份《自願放棄永久居民身分申請》(Application to Voluntarily Renounce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老太太在4月19日糊裡糊塗地簽了字,結果2017年5月11日即獲批准,從此失去永久居民身份。
後來因為香港民心不穩,Jun Yuan Pao改變主意,覺得還是加拿大更適合養老。於是她在2018年12月12日向加拿大政府重新申請楓葉卡,不料遭到移民官拒絕。移民官認為:你既然提出放棄永久居留權,就無法走回頭路了。Jun Yuan Pao提出上訴,聯邦法院法官做出判決:擱置移民官之前做出的決定,並要求另一名移民官重新審理Jun Yuan Pao的申請。不料後一位移民官審理後同樣做出了拒絕申請的決定。移民官解釋因為申請“楓葉卡”的首要條件就是必須有永久居民身分,而老太太不具備永久居民身分。
於是老太太再次申請司法覆核。最近法官再次駁回了老太太的申請,並不會再將此個案發回移民部作第三次的審核。
有人會問老太太在5年內沒有住滿2年不是早就失去楓葉卡? 查了一下如果移民後即使在境外住了20年,沒有回過加拿大也沒有申請過任何加拿大證件。老太太只要用香港護照能回到加拿大住滿2年,居留權身份都依然有效。只要再在加拿大境內住滿2年,就又滿足居住義務,又可以辦新的楓葉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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