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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治文華人男逃稅跑路 如今被重判監禁30個月+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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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發表於 2022-12-5 00:19:0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2-12-5 00:49 編輯

日前一名來自BC省的男子因10年前逃稅超過12萬元後潛逃,在近日被判處監禁30個月,同時他還要按照100%的比例繳納逃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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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CTV

據CTV報導,CRA在週五發佈的通報中表示,Richmond居民Eric Ho(也被叫為Eric Siu-Kei Ho或Pat Lee)於2012年時被控未申報應納稅所得和教導他人從事欺詐超過5000元兩項罪名。Ho未出席2012年3月5日的首次聆訊,隨後警方發出通緝令,希望將他逮捕。CRA在通報中表示,在過了10年後,Ho於今年8月11日前來自首。

CRA稱,Ho在2004年至2008稅務年期間,未申報自己的應納稅所得$582,641,其中涉及的稅款達$122,367。"Ho是Paradigm Education Group集團的一位'教育者',這個欺詐組織也教導來自加拿大各地的人如何逃稅," 通報中寫道。"在2002至2010年期間,Ho把那些感興趣者稱為'學生'來教導他們錯誤的理論。Ho從所工作的Paradigm處獲得收入,包括販賣Paradigm的DVD\CD和書籍等,CRA表示。在今年10月6日,他承認自己的兩項罪名並在週四時被宣佈判決結果。法庭判處他監禁30個月,還要按所逃稅款項的100%比例繳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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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diolaw.ca

CRA將Ho和Paradigm公司形容為"拒絕承擔稅務者",他們通常會用似是而非的法律依據來尋求逃稅。"CRA會對這些人重新評估收入稅務並提起控罪甚至尋求懲罰," CRA說道。"法庭可以要求這些人支付50%至200%的逃稅款項,逃稅者最高會被判處入獄5年。如果涉及稅務詐騙,最高會被判14年監禁。"

據CRA發佈的數據,在2017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期間,共有15名"拒絕承擔稅務者"被定罪,他們的罰款總金額超過190萬元,總共刑期合計29.75年。"除了這些法庭裁定的罰款或監禁懲罰,被定罪的納稅者還必須償還全額的欠稅款以及相關的利息,同時還要承擔CRA開出的罰金," 通報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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