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本拿比一高層公寓的業主最近終於鬆了一口氣,根據BC省民事調解法庭(CivilResolution Tribunal,簡稱CRT) 最近的一項裁決顯示,該業主與物業的一項有關廚房水槽漏水造成重大水災損失應由誰負責的糾紛終於塵埃落定,物業被法庭勒令支付約$2.8萬元的賠償金。
這場業主和物業之間的Battle源自於2021年11月25日。一位住在2138 Madison Ave公寓#105的業主回家時注意到自家的天花板一直在漏水,業主在第一時間聯繫了物業,同時聯繫了Milani Plumbing Heating &AirConditioning (簡稱Milani) 前來維修檢查。
而本次糾紛的原告,也就是#206公寓的業主,正是住在#105上方,房主名為Charlene Lal,但事發當時,Lal並不在家。等到Lal在晚些時候回到家時,此時此刻廚房水槽裡的水已經淹了一地,不僅自家已經倒灌淹水,還導致除了#105外,#207的鄰居也遭了殃。Lal也立即聯繫了物業經理的緊急熱線,Haakon Mechanical Services(簡稱Haakon)代表物業被派往#206。
根據法庭資料顯示,Lal方辯稱道,堵塞的排水管是一根垂直管道,位於自家公寓和樓上#306公寓的牆內,為她的廚房水槽和鄰居的水槽提供服務。她表示,物業有負責維修和保養排水管,因為這部分的排水管道屬於公共財產。光是修復自家水災而造成的損失就預計高達$3.04萬,Lal要求物業能夠賠償這筆費用。
另一邊,物業方雖然認同該垂直排水管屬於公共財產,但卻表示,Lal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堵塞發生在排水管的垂直部分。相反,堵塞可能發生在Lal自家廚房排水管與該垂直管道連接的地方,這部分則應該是業主自己的責任。同時物業還表示Lal的索賠還為時過早,因為水槽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她還沒有真正地支付出這些金錢。
因此,本次爭議的焦點是: - 誰負責維修和保養堵塞的排水管? - 如果是物業,是否疏忽維修排水管?
首先,關於發生堵塞的排水管真正位置將最終決定誰來為水災進行負責,如果堵塞發生在自己家,那就是業主負責,如果堵塞發生在兩戶公寓排水管的連接處,即為公共財產部分,則為物業負責。
根據Milani和Haakon兩方水管工的調查報告以及談話錄音均表明,發生堵塞的地方正是#206與樓上#306公寓之間的垂直排水管處,因為在水管工清除了#306主排水管中的堵塞物後,Lal家#206的廚房水槽就停止了往外冒水。因此,發生堵塞的排水管道確實屬於公共財產部分,應由物業進行定期保養。
雖然堵塞發生在公共財產部分的排水管,但根據該物業的章程,除非損壞是由物業的疏忽而造成的,不然物業公司就無需負責該地段的維修。因此,Lal想要打贏官司,她必須證明物業疏忽維修了該排水管。
物業方的一份書面聲明稱,他們在過去12年裡一直聘用了管理員,如果在管理員工作時間發生水槽堵塞,住戶可以打電話給他們報告問題,並幫助住戶“評估下一步該怎麼做”。在12年的中,發生過“幾次”廚房水槽堵塞,但沒有一次像這次爭議的問題那麼嚴重。法官認為公寓既然有廚房水槽的備份記錄,這說明物業也意識到如果不定期清理垂直排水管,就會有損壞的風險。儘管承包商建議每3至5年沖洗一次排水管,但物業方早就立下規定認為定期每2年沖洗一次排水管才足夠。
然而,根據多方清理水管的發票記錄顯示: - 至少從2014年開始,物業就知道需要定期清潔排水管。 - #206以下的廚房排水管在2019年4月進行了清潔,比2021年11月發生堵塞早了大約2.5年,這意味著物業未能證明清潔在每2年完成一次。 - 由於發票上提到的一些排水管可能是水準或周邊水管,並不明確,因此無法確定哪些排水管被清洗,哪些沒有,這意味著物業至少沒有為垂直排水管清潔制定定期維護計畫。 - 有證據表明,廚房的水槽在2021年11月之前已經積水,儘管每次發生水災的程度不同。
因此,根據以上證據,法官認為物業沒有合理清理#206所在建築物內的垂直排水管,也就是說物業被確定在維修和保養排水管方面的行為疏忽了。最後,物業表示,Lal提出損害賠償要求為時過早,因為她沒有支付任何維修費用,在這一點上,法官依然持反對意見。Lal提供的水管維修發票金額為$28,259.42元,發票上注明已提供服務,表明工作已完成。Lal在訴訟中提到的索賠金額為$3.04萬,但她也沒有拿出其他證據證明剩下的開銷。
由於以上這些原因,法官判定物業必須向Lal支付$28,259.42元,以賠償#206因疏忽而造成的損失。此外,CRT通常會命令敗訴方償還勝訴方的CRT費用和合理的爭議相關費用。在這場爭論中,Lal是勝訴的一方,並支付了$225元的CRT費用,因此物業也需向Lal支付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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