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3-8-16 19:41 編輯
兩名溫哥華居民將在法庭上挑戰溫哥華實行了6年的空置房屋稅,認為該稅違反了《人權憲章》,應被宣佈無效。據報導,溫哥華居民Lucy Dan和Danice Macleod上月末聯手提起訴訟,指房屋空置稅給她們帶來了極大的心理和經濟壓力。 [fly]https://twitter.com/globeandmail/status/1691785145144185202[/fly]
Macleod在溫哥華西區擁有一處房產。她在Banff的租賃土地上還有另一處房產,她必須將Banff的房產申報為主要住所才能維持租約。到目前為止,她讓前戀人住在溫哥華的房子裡,避免了繳納空置房屋稅,她在法庭文件中表示,這種安排對個人來說既痛苦又不確定。她在文件中表示,這項稅收對她的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並且“對我來說是無盡的壓力和擔憂的來源”。
Dan的故事則是,Dan女士在溫哥華西區購買了一處地產,地產上是一幢被燒毀並拆除的房屋,Dan女士希望獲得抵押貸款,在地產上造一座新房子。她在法庭文件中表示,由於土地空置,她一直無法獲得融資。她也無法出售當初以350萬元購買的地產。由於被認定為房屋空置,她在2022納稅年度要繳納11.3萬元的空置房屋稅。
溫哥華的房屋空置稅於2017年生效,適用於納稅年度內閒置時間超過6個月的住宅物業,但有一些有限的例外情況。目前房屋空置稅按評估價值的3%徵收。Dan 和Macleod都表示,該法律是在沒有舉行公開聽證會的情況下推出的,並且對法案的目標和如何施行等問題含糊其辭。在一系列與房屋空置稅相關的法律挑戰中,Dan和Macleod德兩人的訴訟是最新的一起。除了法律訴訟,也有很多業主投訴。
目前尚不清楚有多少人對房屋空置稅提起訴訟,也不清楚有多少人達成法庭外和解。溫哥華的房屋空置稅,是在人們普遍擔心富裕的外國投資者在溫哥華購買房屋和公寓,並使其空置之後實施的。該稅的支持者表示,房屋空置加劇了溫哥華的住房短缺,並導致房價上漲。房屋空置稅收繳的任何資金都將用於經濟適用住房建設。
溫哥華2022年稅收報告顯示,當年評估有6,880萬元的稅收和罰款,但只徵收了3,250萬元。2020年,溫哥華評估稅費和罰款額為3,790萬元,並徵收了2,790萬元。溫哥華空置房屋稅已經衍生很多爭議,也有不少法律訴訟,但不清楚確切資料,也不清楚有多少人在沒有上法庭的情況下達成和解。
民意調查顯示,公眾對這項稅收普遍持正面態度,但Dan和Macleod德等一些屋主抱怨空置稅是對個人權利的侵犯,它不僅懲罰外國投資者,還懲罰與溫哥華有長期聯繫的當地人,他們試圖在個城市保留住所,以便與家人團聚或獲得醫療服務。其他人抱怨說,該市的房屋審計系統給屋主帶來了問題,其中一些人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和金錢向市政府證明他們的房產不是空屋。2021 年,溫哥華市對 7,000 多處房產進行了審計,發現有 104 處房產無人居住,而這些屋主都另有說詞。
不知道這二人是否又被律師忽悠了,要以人權憲章來挑戰空置稅,因為法院之前作過空置稅並沒有歧視的判決。之前BC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作出判決,駁回中國公民李靜就反對外國買家稅興起集體訴訟的申請。法官認為該稅項並沒有歧視亞裔及華人。本案主審法官Gregory Bowden的判決書指出,省府針對外國購房者徵收的20%稅款,不涉及歧視。他在一份長達43頁的判決書中指出,徵稅與否,是根據購房者的公民身分而定,並非根據其種族或原始國籍;對於那些尚未取得公民身分的人,無論持有任何國籍,若能擁有永久居民身分或已獲省提名移民,則不需繳稅。
Bowden指出,大溫地區多年以來一直飽受住房負擔問題的困擾,省府推出這項政策遏制不斷上漲的房價,但該政策未歧視任何來自亞洲地區的買主,他們亦享有與其他地區買主平等的待遇。該案原訴人是中國公民李靜。她在2013年到加拿大讀書,攻讀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的碩士學位。她在2016年7月以58.79萬元的價錢,在蘭利購買一間城市屋;交屋日期定在11月。但此後陷入省府於2016年8月實施的外國買家稅稅網。該稅當時稅率為15%。李靜因此額外交稅8.385萬元。因為她當時既不是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
法官Gregory Bowden在李靜一案中裁定:“說外國公民推高了大溫地區(GVRD)住房價格,這既不是一種刻板印象,也不是過去種族主義政策的延續。”Bowden強調:“所有的專家都認為,外國資本的流入確實讓大溫地區的房價飆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