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jessica 於 2024-4-2 15:25 編輯
長久以來,加拿大對極刑的態度格外寬容。很多犯下慘絕人寰案件的謀殺、姦殺犯甚至免於牢底坐穿,會因保釋條例回歸社會。最近,BC省臭名昭著的奸殺犯Robert Pickton 即將面臨保釋的可能。這名在2002年入獄、至少姦殺6名婦女、與20多名失蹤人口扯上關係的囚犯僅在監獄裡待了20多年就要“重返人間”。這一事件在網上發酵,引發民眾不滿,甚至重新開啟了恢復死刑的討論。
Robert Pickton 可以算是加拿大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連環殺手。他在高貴林港犯下一級謀殺罪,指他殺害了當地26名女子,並涉及超過溫哥華市東區五名妓女被殺死的案件。另外,他自己承認謀殺了49人。控方並指Pickton說他打算殺害多一人,從而得到整數的50人。Pickton 因此成為加拿大歷史上最兇殘的連環殺手。最恐怖的是他曾在自家養豬場虐殺多名性工作者並將人肉摻入豬肉賣出或做成豬飼料。
就這樣一個給BC省全體居民留下心理陰影的罪犯可能在2027年保釋出獄,想想都覺得頭皮發麻。上一次點燃這類討論的事件是在2014年,被判一級謀殺的Luka Magnotta被轉移到魁北克的中度安全監獄。此人於2012年殘忍謀殺了中國留學生林俊,並將行兇和分屍影片拍下來傳到網上。最令人詬病的是,他待在一個中度安全監獄內。監獄寬敞、風景宜人,罪犯可以自由散步、做手工、運動,簡直像個度假勝地。
如此窮凶極惡的歹徒不但沒有“殺人償命”,還住進豪華“養老院”——一些加拿大人覺得納稅人的錢都花在此等壞人身上,十分惱火。從2020年開始,Research Co.和Glacier Media每年都會詢問加拿大人對於殺人犯是否應該處以死刑的看法。儘管加拿大在1976年7月取消了死刑,但始終有一半的加拿大人支持重新實施死刑。
不過,從調查結果來看,加拿大人對死刑執行的態度向來溫和。大多數人更支持終身監禁。在今年的調查中,略微超過一半的加拿大人(53%)認為死刑“有時”合適。約1/4的人(26%)認為死刑“永遠”不合適,而只有14%認為死刑“總是”合適的。支持恢復死刑的加拿大人主要提到4個原因:威懾(50%)、“殺人償命,天經地義”(50%)、節約納稅人的錢和監獄中關押謀殺犯的費用(48%),以及結束謀殺受害者家屬的痛苦(47%)。還有28%認為謀殺犯根本不會被改造成功。
對於死刑的反對者來說,,主要是考慮到誤判的可能性(67%)。更少的人認為剝奪謀殺犯的生命是錯誤的(45%)。40%的人更願意遵守法官對監禁時間的決定,38%的人認為死刑不會起到威懾作用。18%認為謀殺犯可以在監獄裡改過自新。有一個觀點的支持者比去年上升——55%的加拿大人反對對殺人犯的假釋。而近期 BC 檢察部門的一份報告顯示,在2022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間的近4800次保釋聽證會,檢察官試圖關押的大多數被指控的暴力罪犯已獲准保釋。
質疑聲包括曾在皇家騎警工作30餘年的BC省議員Mike Morris:“如果一個人重複犯罪又被重複保釋,每次再動用各種資源將其抓獲...這樣循環不斷,需要花費多少成本?意義何在?”納稅人花錢養罪犯也就認了,至少感到安全。但是如果花錢養幾年後又把這些高危罪犯重放出來,那豈不是什麼也沒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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