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南部一名女子拒絕讓母親出院搬進一個她不喜歡療養院後,已經收到了安省溫莎市一家醫院給她發來 8,400 加元的帳單,但她表示無意支付這筆費用。
Michele Campeau和 83 歲的母親Ruth Poupard陷入了一項相對較新的法律爭議中。該法律允許醫院把出院的患者安置在非他們選擇的療養院,以騰出床位。如果患者拒絕搬家,留在醫院期間每天將面臨 400 元的罰款。
(加通社)
過去幾年對老人Ruth來說非常艱難。她患上了癡呆症,接受了心臟瓣膜移植手術,並從癌症中倖存下來。她搬去和女兒Michele住在一起,Michele照顧她並成為她的授權人。老人Ruth最近的住院始於耶誕節後不久,當時她在夜間出現幻覺,摔倒並摔斷了臀部。女兒Michele把她送往醫院,並接受了手術。作為康復的一部分,Ruth搬到 Hotel-Dieu Grace Healthcare 接受康復治療。
到 2 月 21 日,Ruth的康復程度達到了一定程度,醫生確定她不再需要醫院的專門護理並讓她出院。但女兒Michele和兄弟認為,如果母親回到女兒Michele家中居住,他們都無法獨自滿足母親的需求。對於Michele對醫院推薦有空位的養老院不滿意,拒絕母親出院。3月份,醫院向這家人收取了21天的費用,並附有在收銀台、電話或網上付款的說明。Michele稱她不會付錢,因為法律是錯誤的,對老年人不公平。
目前,她的母親仍在等待符合家庭標準的長期護理院的席位,隨著留在醫院,預計每日罰款也會增加。Michele預計未來幾周將會收到更大的帳單,很快就會收到另一張 12,000 元的帳單。安省政府於 2022 年秋季通過了允許醫院開具此類罰款的法律,即《更多床位、更好護理法案》或第 7 號法案,旨在騰出急需的醫院空間。這項法律針對的是替代護理水準的患者,這些患者可以出院,但需要轉送到長期護理療養院。
在這起案例中,由於沒有床位,醫院建議把患者送往70公里外的非他們選擇的療養院,或者在安大略省北部150公里外的療養院(如果有空位)。期間,這家人也和醫院的安置協調員合作,將五個長期護理院列入了老人露絲的候補名單中。但這些長期護理院床位已經滿員。隨後,雙方也開始討論增加更多療養院。Michele也同意把更多的療養院列入她母親的名單,協調員增加了一些療養院,直到出現一個有空位的療養院。老人隨後有 24 小時時間前往療養院並做出決定。但Michele稱她參觀了一個有空位的長期護理院,發現“令人噁心”,為此拒絕把她的母親安置在那裡。
醫院表示,如果Michele拒絕將媽媽搬進溫莎市中心的長期護理院,他們將開始向她收取每天 400 元的費用。幾周後,Michele收到第一份帳單。3 月份,醫院還向老人收取了為期 10 天的共付額(即她在長期護理院支付的費用)653.20 元,之後Michele拒絕讓母親搬入該療養院。Michele談到這些自付費用時說道:“我不會每天支付 400 元,因為我沒有同意他們把母親安置在一個噁心的護理院。”安省省府表示,醫院負責罰款的管理,據信只有七人根據該法被處以罰款。現在,Michele陷入了困境,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她說:“我真的只是想讓我媽媽住進一個像樣的護理院,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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