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cpptw 於 2020-11-25 00:39 編輯
據CTV News報道,隨著冬季的到來,防疫也進入了艱難時期,BC省首席衛生官Dr. Bonnie Henry上周四(11月9日)宣布進一步收緊防疫措施並擴大範圍至全省,其中包括必須在室內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周二(11月24日),省府透露,違反BC省最新強制佩戴口罩令,或被罰款。 這項新措施是在BC省緊急狀態破紀錄的持續36周的狀況下宣布實施的,將使省府能夠平復疫情曲線,繼續保持秩序,以確保公共安全,持續採取有效措施阻止病毒傳播直到可以解除緊急狀態為止。同時允許衛生當局和緊急情況處理官員根據《緊急計劃法》繼續運用權力採取措施應對新冠疫情。
隨著BC省新冠新增確診病例持續激增,省公共安全廳長范和富(Mike Farnworth)強調,現在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大眾遵守。范和富(Mike Farnworth)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繼續行使《緊急計劃法》(Emergency Program Act)賦予的權力推行相應政策應對疫情。
省衛生官Dr. Bonnie Henry上周四(11月19日)宣布該項強制佩戴口罩令,當時仍有部分細節仍在制定中。周二(11月24日),衛生當局和省府官員確認更多細節,按規定所有人在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都必須佩戴口罩。要求佩戴口罩的公共場所包括:
- 購物中心,購物中心,咖啡店以及零售和雜貨店;
- 酒類商店和藥店;
- 機場,市政廳,圖書館,社區和娛樂中心;
- 餐館,酒館和酒吧;
- 公共禮拜場所;
- 在公共交通上,乘坐出租車或共享交通工具;
- 辦公大樓,市府大樓,醫院和酒店的公共區域;
- 康樂中心和健身中心的公共區域;
- 大專院校和非盈利組織的公共區域;
- 公寓大廈及共管房屋的公共區域;
口罩禁令要求12歲及以上的所有人都必須遵守。但也有例外,諸如不能自行戴上或摘掉口罩的人士,或出於健康原因不能佩戴口罩的人士。在某些情況下,室內公共場所也可以短暫摘掉口罩,如需要身份識別,吃東西/喝水或接受需要摘掉口罩的服務。
省府指出,如有人在要求佩戴口罩的室內公共場所拒絕佩戴口罩並拒絕離開,或有“辱罵或攻擊性的行為”,執法人員可以處以230元罰款。在要求佩戴口罩的公共場所中,衛生當局未要求學校必須配戴口罩。BC教師聯會主席Teri Mooring向家長發出公開信,呼籲家長能夠支持子女在校內配戴口罩,以確保子女在學校期間的健康安全。
范和富(Mike Farnworth)表示,普及防疫教育是關鍵,省府希望通過努力, 讓違規的人可以清楚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違規行為。這些措施也包括賦予執法人員對違規的團體和個人進行干預和處罰的權利。
防疫之路還很漫長,新冠疫情在爆發到現在,相信所有人都不希望疫情繼續惡化,加拿大也很難再承受更大的經濟損失。當前疫情防控進入深水區,政府也需要平衡疫情防控與經濟發展,防控過嚴必然會導致經濟損失,過鬆又容易引起疫情反彈,所以需要從中找到平衡點。抗疫不僅僅是政府的事情,更需要全民參與。為了遏制疫情,大家要遵循省府公共衛生指引,減少社交聚集,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設交距離。黑色星期五可錯峰購物或官網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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